医院公告

General Hospital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医院公告

关于南石医院内网电脑使用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1-12-16 浏览次数(5129) 发布来源:南阳南石医院
 

  为确保各科室、办公室电脑的正常使用,为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使用效益,提高计算机的使用效率和延长其使用寿命,防止病毒的传染及其它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内网计算机使用规定如下:

  一、工作职责及范围:
  1、经管办负责计算机采购入库、计算机的调配及分发(由信息科按信息管理配置设置需求报出分配表)、零部件更换的手续办理工作。
  2、信息科负责计算机维修、配置升级、零部件更换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规定:
  1、必须经过院领导审批,方可联入院内局域网。局域网内的计算机,不得联接其他任何网络,内、外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2、计算机责任到人:分配到个人或科室使用的计算机,使用者必须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若出现丢失损坏将按医院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处理。
  3、不得在自己工作位以外的位置乱接网线,否则视为破坏医院网络环境处理。
  4、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信息科授权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换任何部件、配件、外设,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箱。
  5、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特别是使用完毕后必须退出所有程序,方可关掉总电源。
  6、遵守专机专用专管的原则,禁止任何院外人员使用计算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各办公室应安排人员经常对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进行清洁(用清洁的干抹布),基本做到显示器、主机及键盘表面清洁。

  三、计算机软件系统使用规定
  1、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拷贝系统使用的软件;各部门计算机所需软件由管理人员进行统一安装。
  2、不得私自安装与办公无关的其它软件,如有特殊用途需部门领导批准。
  3、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U盘、MP3等存储设备;
  4、严禁格式化硬盘、重装WINDOWS操作系统。
   5、联入医院内网的所有电脑由信息科进行统一命名,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名,IP地址,工作组等计算机信息。
  6、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形式、手段对院内网络设备或服务器进行攻击。
  7、未经信息科许可不得自行卸载防病毒软件,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工作损失及数据丢失自己负责。
  8、各部门需将重要文件盘以外的其他盘上,电脑桌面上不要保存重要文件,以防因系统崩溃而引起数据文件不必要的丢失;重要文件需做备份。

  四、处理措施:
  1、凡违反使用规定的,发现一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处罚当事人100元。
  2、对于擅自拆、换计算机零部件的情况,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处罚;同时由于私拆计算机造成的损坏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对于擅自拷贝使用U盘等拷贝资料、更改指定IP地址、更改系统设置的,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发现一次给予100~200元处罚。
  4、对于擅自安装/卸载软件、删除C盘内容的,将给予200元处罚。
  5、以上规定执行情况医院行政监督和信息科进行不定时监控检查,即处罚金将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