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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南石康复中医院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汇总

发布时间:2022-12-07 浏览次数(10460) 发布来源:南阳南石医院


一、职工医保政策解读

(一)       南阳市各县区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及年度限额:

市域内每次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为600元

报销比例:在职83%,退休88%

市域外省内住院起付标准:

省内1500元,省外2000元。

报销比例:较市域内相应级别医院降低10%左右。

职工医保年度报销限额

年度报销限额为60万元(其中基本统筹6万元,大额医疗费用54万元)

注:基本统筹6万元=(住院总花费-起付标准-不予报销费用)×83%或88%,之后进入大额报销。

异地安置人员安置地就医,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起付线执行市域外省级、省外标准。

(二)职工医保患者入出院办理流程

携带入院证办理入院手续

正常疾病

意外伤害

24小时内携带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在医保窗口登记

无第三方责任人

有第三方责任人

出院前在科室护士站完善出院相关手续。

找主管医生

自费

携带出院证、所有缴费收据在医保窗口办理出院手续。

填写意外伤害审批单、个人承诺书

携带出院证、所有缴费收据办理出院

:卧龙区、宛城区意外伤害填写《卧龙区、宛城区参保职工意外疾病备案表》(无第三方责任人者)

大市、卧龙、宛城职工三日内完成外伤登记手续在本院直接报销,其他各县区职工医保三日内在对应保险公司或医保中心备案后,自费住院。出院后在所对应医保中心手工报销。(新野、淅川、镇平首次回当地报之后在本院直接报销)。


另:省内异地职工医保,正常疾病住院当天或提前开具网上电子转诊后,携带社保卡到医保窗口登记,出院后在医院直接结账报销。

省外医保,需自费出院,注:报销比例依照患者参保地比例执行。意外伤害患者(无第三方责任人)住院三日内在对应医保中心备案,自费结算后回所备案的医保中心报销

(三)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2022年7 月 1 日,《南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开始实施,南阳市辖区县市职工医保实行门诊共济。职工医保不仅住院可以报销,门诊也能报销了。

职工门诊报销额度和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 1500 元/人、退休人员为 2000 元/人。

报销比例:门诊统筹按次设定起付标准,就医起付标准 30 元/次;新政策规定: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如下比例支付:在职职工 55 %,退休人员 65 %。

 

二、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一)城乡居民住院待遇

1、自然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成人患者住院起付标准600元;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儿童起付标准为300元,再次住院起付标准不再减半。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制:市域内城乡居民:600-3000元部分报销55%,3000-6000元部分报销65%,6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5%。附:80岁以上参保居民,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

3、大病保险、困难群众、贫困人口报销比例以农合报销系统为主。

4、省内异地城乡居民患者,需当地社保中心或指定医院开具网上电子转诊,联网查询成功可直接在院报销,报销比例以参保地所定比例为准。附:同时持有纸质转诊证明的患者报销比例不再降点,否则会在原有基础上降低20%报销。   

(二)城乡居民出院报销所需手续:正常疾病:出院证、住院缴费凭条、患者身份证(患儿提供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社会保障卡、领款人身份证、诊断证明、身份核对表、转诊证明或急诊备案证明。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人):除提供正常疾病报销资料外,还需提供意外伤害登记表、个人承诺书、病历复印件。

 

(三)城乡居民患者入/出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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