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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南石医院新农合病人住院指南

发布时间:2014-01-02 浏览次数(9906) 发布来源:南阳南石医院
    适用范围:(南阳市十一县四区新农合患者)
            淅川县、社旗县、内乡县、邓州市、南召县、新野县、唐河县、桐柏县、镇平县、方城县、西峡县、卧龙区、高新区、宛城区、官庄。
    入院管理:
    1、当您需要住院时,请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您的参合身份、姓名、年龄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
    2、住院三日内必须携带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及诊断证明到住院新农合直补窗口办理网上登记,以免影响您的出院补助。
    住院管理:
    1、入院后请告知您的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您是参合农民,用药应使用《河南省新农合医疗报销基本目录》内用药,根据病情需要必须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医生要事先告知您并征求您的意见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2、在做各项检查治疗时,请您问一下是否属于报销项目,凡不能报销的检查治疗,医生必须事前告诉你,并征求您的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3、使用特殊的一次性材料时,医生应征得您的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4、住院期间,病区每天会发给您一份“一日费用清单”,如有疑问,要及时询问科室有关人员。
    5、住院未超过三天(72小时)而出院所发生的费用不予补助。(急诊、死亡者除外)。
    出院管理:
    1、病人出院时科室要及时停止收账,向病人提供各项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病历、身份核对表、知情同意书。)
    2、病人带合作医疗本、身份证或户口本、结账发票、费用总清单、领款人身份证到医院新农合直补窗口核算。
    3、住院部结账窗口领取补助费用。
    4、若您参加有商业保险或享受低保救助,请在补助时及时告知农合工作人员,为您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便于您顺利进行其他保险或低保的报销。
    
                                     咨询电话:63568902、63568993(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