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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南石医院控烟工作奖惩规定

发布时间:2013-05-14 浏览次数(5358) 发布来源:南阳南石医院
    为保证创建“无烟医院”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卫生部等多部委发出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等上级部门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要求医院各科室积极参与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争创“无烟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南阳南石医院控烟工作制度》,认真执行《南阳南石医院创建无烟科室责任书》的各项要求。
    一、考核办法
    1、定期考核
    (一)考核管理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负责每季度对全院各部门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有记录和奖惩建议。
    (二)医院督查组和巡查组每月一次对医院控烟工作进行督查,有记录和奖惩建议。
    (三)科室控烟督查组和巡查组负责每月一次对科室管辖区域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有记录。
    2、不定期考核
    院科两级控烟督查组、巡查组等利用明查暗访和平时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认真做好记录,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创建无烟医院办公室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建议,有医院落实奖惩措施。
    二、处罚
    (一)院科两级控烟督查组、巡查组考核发现的问题均与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个人资金挂钩。考核发现在医院公共场所吸烟的员工,第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第二次扣罚当事人100元,依次类推,吸烟者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扣除所在科室当月管理分0.5分,取消科室、科主任及其本人年度评先资格。
    (二)在科室管辖的控烟场所每发现1名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吸烟或发现1个烟蒂,均扣科室管理分0.1分。依次类推。
    (三)在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等到工作场所摆放烟具者,除没收烟具外,每发现1个扣科室管理分0.2分,依次类推。
    三、对控烟工作取得成就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奖励
    (一)对成功戒烟的员工,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控烟办公室审核,报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医院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并在院内网站上进行宣传。
    (二)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定期给予全院公开表扬,并按每人50元标准随绩效工资发放当月控烟奖励款。
    (三)对控烟办工作人员或控烟责任人,积极履行职责的,医院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四)此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